Board logo

标题: 我该后悔吗 [打印本页]

作者: kobealice    时间: 2009-4-27 00:33     标题: 我该后悔吗

本人第2次发贴。和上次一样,绝对真实。感谢色中色,感谢各位老大,感谢各位朋友。

  我有房有车,新婚4月,老婆漂亮,2个月前老婆怀孕了,开心。因为前3个月比较关键,老婆请了长假回娘家休假。

  问题来了,没有老婆这几个月日子难熬啊,也不喜欢找小姐。正好公司来一新同事,身高166,身材不错,脸一般。也算我比较喜欢的类型,
  
一开始没想很多,一次偶然机会聊天得知她有男朋友,已见过家长,婚期未定,可是不在同一城市工作。那次聊天她一直咳嗽,一问知道干咳,

  正巧我小时候也常咳,后来吃外婆家种的天竹煮的汤才可以制止(真的有效)。我告诉她正好周末,我开车去外婆家又弄了点买了冰糖一起煮,

  连夜送她,那次聊天顺便要了她的电话号,说送药方便联系。第2天果然有效。后来聊的很顺,她也知道我有家庭。大家没有啥保留,本人长的
  
  也算俊郎,绝对不象坏人。聊天不时提到自己老婆,表明很爱老婆,她说很羡慕我老婆。我一听有戏。接着一两星期,除了每天给老婆打电话消息

  手机基本都和她聊。晚上吃饭看电影,也很顺当。终于今天去了她的住处,她眼睛干涩,滴眼药水,我过去帮她,滴完后一时没忍住就抱了吻,她

  反应很大,呻吟,说了不要,不要。我哪管那么多,2分钟就一艺术品在我眼前了。她下面已泛滥,可嘴里说,不要,我怕,不能对不起男朋友,手

  也真在抵抗。我停了下来。她说真喜欢我,从送药那天起,真羡慕我老婆。然后她开始吻我,我的欲望比刚更强了,可这时,手机来消息了。在边上,

  我看了下,是我老婆,说2个月大的孩子就很顽皮,在折腾她,今天吐了很多次,让我别打电话过去,没力气说话了。我看完后很矛盾。但马上我还是
  
  决定停止。还告诉她别出声,我打了电话给丈人问了下老婆的情况。电话完了,我告诉她我也对不起我老婆,2人笑笑,穿好衣服。一个拥抱,我回家了。

  至于以后怎么样还真不知道。 各位,我做的对吗,我该后悔吗?
作者: 阿边个边个    时间: 2009-4-27 00:46

楼主你是天使,理性战胜了兽性,如果我是你,我也会控制得住
作者: 爱咋咋地    时间: 2009-4-27 00:46

不用后悔,做的对。如果你今天做了,明天那女的万一把你缠上怎么办?家破人亡了你就。。出来混,早晚要还的啊。所以你还是悠着点。如果纯发泄,找个陌生人一夜情是上策啊。
作者: 牛犇    时间: 2009-4-27 00:49

我觉得你还是应该停手,我是过来人,一前在这样的事情上犯过错。夫妻间最重要的是信任,出轨一旦被发现,这个窟窿很难被弥补……
作者: yjmtdh9866    时间: 2009-4-27 00:53

真君子,这样也能控制住,真是高手啊,英雄还难过美人关呢。
作者: cwc0518    时间: 2009-4-27 00:55

拉弓上箭居然能收发自如,佩服了,其实,做就做了,你也没瞒她什么,要说对不起你老婆,你早就对不起了,何必留节面纱遮羞呢,你真该后悔。
作者: 情天    时间: 2009-4-27 02:39

绝对不用后悔, 这才是男人, 不能让原始的野性控制现代文明的理性.
作者: chaoren2001liu    时间: 2009-4-27 05:45

说真的,每个人对自己的生活都有安排和行为方式,做了就别后悔了,后悔是傻子做的事情,
作者: 搞掂    时间: 2009-4-27 07:05

佩服楼主的理智,不是一般人啊,你不止挽救了你自己还挽救了你的家!
作者: asdf5046    时间: 2009-4-27 07:57

楼主真强,不过你做的很对啊,为了自己的家庭,是个男人都应该向楼主一样
作者: 十二少的爱与哀愁    时间: 2009-4-27 10:38

人说箭在弦上不得不发,楼主如此关键时刻能做到收放自如,实在是个觉得高手啊,佩服之至!在我们这个世界里,如此男人实在是少之甚少,这应该是贵夫人的幸运和幸福啊,她遇见了今日之柳下惠了,所以他应该好好珍惜,爱护你,更应该好好保护你们的生活。
作者: shukanger    时间: 2009-4-27 10:58

已然如此,楼主就不要后悔什么了,毕竟,你没做错什么
作者: 大理段氏    时间: 2009-4-27 11:57

这应该算是身体上偶尔开个小差,其实做了也不能算对不住老婆,因为你爱的还是你老婆,但她似乎已经背叛他男友了,虽然身体上没出轨,但心有他属,出轨怕也只是早晚的事儿.
作者: bennylulu    时间: 2009-4-27 12:04

男人都这样,做之前欲望很强,做完就后悔了。
作者: sexinseex    时间: 2009-4-27 12:28

楼主我支持你,不要后悔,毕竟事情还没有发展到不可收拾的地步,在关键时候收住,你做得没错,真的。
如果你做了,万一事情暴露,那就不好做了。夫妻间最最重要的是信任,如果连这都没有了。那不如不结。
不过似乎男从都是在四五十岁以后才能感觉到妻子的重要,中壮年时总是想想些歪点子。这些都是世俗惹的祸。
望楼主看清。
作者: king.190    时间: 2009-4-27 12:39

楼主强人啊!在那种情况下对小弟弟都可以作到收放自如,很是不易!
作者: kkndxxxx    时间: 2009-4-27 13:05

随着航天航空技术的日新月异,像楼主那样的会越来越多的,因为你一时的兽性冲动会让你付出莫大的实际代价,也因为结婚生孩子越来越难得了。
作者: fifastar    时间: 2009-4-27 13:08

楼主还是很有理智的,不过文章中的一句话很逗人,本人长的俊朗,绝不像坏人
作者: lj5567962    时间: 2009-4-27 13:16

佩服楼主,楼主做的很对,不必要后悔,其实这件事将成为你内心中永远的自豪!
作者: kobealice    时间: 2009-4-27 13:57

嘿,看来这个世界好男人还蛮多的。谢谢各位捧场和鼓励。哪个贴上看到“情人给我吃堂,老婆给我吃饭 ” 很经典
作者: 淫荡才子    时间: 2009-4-27 14:07

啥也不说,直接红心了,楼主大大做的非常对,想想你亲爱的老婆和可爱的BB,还有想想别人,虽然ML能通带来快感,但是事后的罪恶感是多少快感也弥补不聊的。
作者: cake810810    时间: 2009-4-27 14:40

从很多角度上来说这样做是对的,不过我做不到这样
作者: headtake    时间: 2009-4-27 21:53

呵呵,不知道楼主以后怎么样呢?别过两天又有什么机会了,该怎么办呢
作者: 冬虫草    时间: 2009-4-27 22:20

看了此帖,我不得不出来冒泡了。楼主的“功力”很深厚了,到了收发自如的境界,打出去一半还能收回来。真君子!表扬一下。
作者: xsssym    时间: 2009-4-27 22:34

没什么可后悔的,已经占到便宜,赤裸相见看到了艺术品,这样埋好伏笔,将来等她结婚了再继续发展,既不会对不起她男朋友,对你老婆也安慰一些。
作者: belicof2008    时间: 2009-4-27 22:50

不后悔,在犯错误的最后一霎那,理性赢了冲动。
作者: xiaohua321    时间: 2009-4-27 22:55

靠 这都能忍住 看得我都受不了了 建议楼主比门思过 哈哈
作者: vinsoncs    时间: 2009-4-27 22:59

楼主 你真男人是也。在那种关头可以刹车,做你老婆的人真的很幸福的
作者: newcomter    时间: 2009-4-28 21:26

是男人就需要学会克制,你能在这个时候很理智的停下来,定力就已经非常不错了
作者: wujing1125    时间: 2009-4-29 12:58

看着楼主的作为,觉得真是个有责任心的男人,也持支持态度。好男人一个。
作者: nicholas916    时间: 2009-4-29 14:26

楼主做的太对啦,结婚了,而且自己的老婆为你怀了孩子,不应该做对不起她的事
作者: rowintin    时间: 2009-4-29 16:03     标题: 干了吗?

楼主到底干了人家没有?看这意思是没干。不过我认为,干了不后悔,没干也别后悔。
作者: lynhmlm    时间: 2009-4-29 17:17

呵呵,楼主两个人都很理智啊,不过再有这么一次机会就谁也对不起了。
作者: dlutyjs    时间: 2009-4-29 19:20

楼主是真男人阿,事到紧要关头还能及时控制住,让人佩服。
作者: yangzijiang    时间: 2009-4-29 19:49

什么时候了,说这样话,你该后悔,想后悔也等办了在后悔
作者: soufan    时间: 2009-6-1 00:40

楼主,你是天使啊,你让这个MM感觉到人间还有真情,有几个能控制的住自己啊。
作者: 49564957    时间: 2009-6-10 00:38

天意,老天都不想让你出轨,以后好好和你老婆过吧
作者: lenguang    时间: 2009-6-10 01:05

感觉没有什么对不对,都是我们知道你是个好人,要是我估计就做不到。哎!
作者: ttyzt    时间: 2009-6-10 22:13

楼主真汉子,人类和动物的区别就是人类理智,有思想。




欢迎光临 SiS001! Board - [第一会所 关闭注册] (http://23.225.172.121/bbs3/) Powered by Discuz! 7.2